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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人力资源机构对诚信评价认定结果有异议,是否可以申诉?

发布时间:2023-07-20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案情】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诚信评价中被所属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评价等级为“C级”,该人力资源机构对认定结果有异议,是否有申诉渠道?

  【分析】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办法(试行)》(琼人社规〔2021〕23号)第九条第二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评价工作按照应遵从相应的程序,其中包括向社会公示环节。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应及时将评价结果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复审申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自接到申请后15日内对评价结果进行重新审查,作出确认或变更决定,并将确认或变更情况反馈给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7/b9a56486fb67448ea09a7e9a37e3f65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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