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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到手的工资是否变少了?

发布时间:2023-02-16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案例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个人到手的工资是否变少了?

  案情:某企业员工李某2022年实际工资4500元,2022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后,李某向社保部门咨询到手工资是否变少。

  分析: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并不必然使个人到手的工资减少。根据社保有关规定,单位从业人员按本人实际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的,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实际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本人实际工资在最低缴费基数和最高缴费基数之间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不影响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本人实际工资低于最低缴费基数时,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确实会受到影响。

  2021年我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396.9元。李某实际工资是4500元,高于202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4396.9元,因此,个人缴纳的社保费472.5元(=4500×10.5%,10.5%为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个人不缴纳生育、工伤保险费),实际拿到的工资仍然是4027.5元(4027.5-472.5),与2021年持平。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2/5ca3c6dc133a418b9549496ae0d688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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