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2〕14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推广实施
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山东省地方标准《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DB37/T4456-2021,以下简称《规范》),已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山东省地方标准公告2021年第12号),将于2022年1月27日起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规范》的推广实施工作,提高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水平,优化人才发展服务生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标准宣传推广,推动《规范》尽快应用实施
各市要利用会议、培训、新媒体等多种形式,面向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服务事项主管部门和承办机构、用人单位等做好《规范》解读和宣传贯彻工作,教育引导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强化标准意识,推动《规范》尽快落实落地,为优化全省人才发展生态奠定基础。同时,要发动各有关单位面向高层次人才做好《规范》的宣传解读,切实履行好《规范》落实责任和服务主体责任,在全社会形成推广《规范》、应用《规范》的良好氛围。
二、结合实际推动落实,提升人才服务标准化水平
各市要制定《规范》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在现场服务、协同服务、数字化服务等方面做好《规范》的拓展实践,以更高标准服务高层次人才。支持有条件的市在“上合示范区”“一带一路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和“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等对外开放重点区域,推广实施符合国际惯例的高层次人才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总结路径模式,打造服务样板,形成示范标杆,带动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标准化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做好《规范》落实评估,打造更有温度服务品牌
各市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效果的评估工作,建立形成有效工作闭环,对标准实施过程中的新需求、新方向和新模式等,及时进行评价、总结,持续完善服务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效,进一步增强高层次人才的获得感。
各市在《规范》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
联系人:张辰,王义林;联系电话:0531-51787573。
附件:高层次人才服务规范(DB37T 4456-2021).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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