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
大连 阜新为首批试点推广地市
日前,辽宁省人社厅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全面推广职业培训券是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创新工作,也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的专项工作。职业培训券是依托电子社会保障卡发放,作为构建劳动者免垫付和实名便捷享受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的载体,实现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的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宏观分析、就业推介服务等功能。
据悉,大连和阜新市为首批推广职业培训券的地市,年底前实现所有地市全覆盖。大连市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19.5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1.95万张;阜新市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3.5万张、使用职业培训券0.35万张。2022年,面向所有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发放职业培训券,归集技能培训、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信息,逐步累积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职业培训券分“普及型培训券”和“提升型培训券”两种模式,供各地选择使用,各地可按照技能等级设置分等级的培训券。券功能模式上支持有面值的“面值券”和无面值的“抵用券”两种模式;券发放模式上支持主动领取的“通用券”和发放到人的“定向券”两种模式;多种模式供各地选择使用。2021年,重点推广“抵用券+定向券” “面值券+定向券”两种模式。2022年,适时增加推广“面值券+通用券”“抵用券+通用券”“亲情代办服务”等模式,逐步实现从“培训找人”到“人选培训”,提升人与培训的适配度。
其中,“面值券”支持领券后不用缴费即可报名培训,通过已审核通过的面值来核拨补贴资金;“抵用券”作为核拨补贴资金的资质凭证,避免虚假培训。“通用券”支持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和培训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提前定位适用人群并发券,引导其主动选择培训项目并报名培训;“定向券”通过券关联人,即企业或培训机构确定培训人员名单后发放的培训券,企业职工或就业重点群体在企业或者培训机构完成报名后,经企业或者培训机构上报,再生成职业培训券,供领取使用。
职业培训券通过个人领取与使用、企业或培训机构登记与验证、人社部门管理与审核职业培训券等流程,实现对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合理引导、培训检索报名、就业推介服务、实名培训服务、精确资金监管、全局宏观分析,逐步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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