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黔发改价格〔2024〕656号
省公安厅,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推动实现“优化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目标,减轻驾考人员经济负担,经研究,决定降低我省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和收费标准
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实行自主预约考试、异地考试,分科目报考、分科目收费的方式,汽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为420元,摩托车类驾驶许可考试费为210元。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一)科目一
机动车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使用计算机系统进行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次。摩托车下乡服务使用纸质试卷进行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
(二)科目二
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考试,驾驶汽车考试收费标准为140元/人次,驾驶摩托车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次。摩托车考试下乡服务使用人工进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收费标准为40元/人次。
(三)科目三
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使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驾驶汽车考试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次,驾驶摩托车考试收费标准为70元/人次,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费0元/人次。摩托车考试下乡服务使用人工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50元/人次。
(四)补考
每一科目首次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需重新预约科目考试。按规定参加增加准驾车型、持军警(境外)驾驶证换证、满分学习、恢复驾驶资格等考试,以及因考试不合格重新预约考试的,收费标准按照以上规定执行。
二、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三、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fgw.guizhou.gov.cn/fggz/tzgg/202411/t20241126_86138703.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加入
2025-09-28国庆中秋文旅行业安全...
2025-09-26境外网络达人甘肃丝绸...
2025-09-25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
2025-09-24国家数据局一行调研文...
2025-09-22第八届丝绸之路(敦煌...
2025-09-19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
2025-09-172025年全省文化市...
2025-09-15安庆:精准发放城乡居...
2025-09-15蚌埠:锻造网创精兵 ...
热门资讯
2025-09-12重庆:出台三年行动方...
2025-09-12陕西:鼓励支持博士后...
2025-09-12北京:出台促进高质量...
2025-09-12新疆:实施失业人员“...
2025-09-12黑龙江大庆:多维发力...
2025-09-12甘肃:多措并举做好岗...
2025-09-12云南景洪:“七进”服...
2025-09-12四川达州:专家智力服...
2023-11-0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32023年广东省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