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社会保障舆情网!
社会保障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你们报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4〕4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商请核定福建师范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教财函〔2024〕67号)、《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申请核定福建艺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闽文旅函〔2024〕180号)等来函收悉,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福州大学等高校相关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福州大学等高校相关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每间学生公寓居住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核定的数量。

  三、在房源许可的条件下,按照自愿原则,对安排研究生入住的学生公寓,可根据收费标准按套收取住宿费。

  四、收费纳入全省统一的非税票据综合管理系统收缴,使用省级(含)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相应级次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五、本函自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附件: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州大学等高校学生公寓(宿舍)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计量单位:元/生·学年

  学校

  公寓名称

  居住

  人数

  收费标准

  住宿费

  空调费

  小计

  福州大学

  福州地区大学城人才公寓13#楼

  3人间

  1200

  100

  1300

  华侨大学

  泉州校区南区39号楼、40号楼、41号楼

  6人间

  800

  70

  870

  厦门校区滨水小区学生公寓

  4人间

  1200

  100

  1300

  福建师范大学

  旗山校区李苑校区9、10、11号楼

  2人间

  1200

  200

  1400

  3人间

  1000

  100

  1100

  6人间

  900

  70

  970

  福建农林大学

  安溪校区学生公寓A15、A16、A17号楼

  4人间

  1200

  100

  1300

  5人间

  900

  70

  970

  安溪校区学生公寓K1、K2号楼

  6人间

  1200

  100

  1300

  安溪校区学生公寓K3号楼

  4人间

  1200

  100

  1300

  南区35#博士研究生公寓

  5人间

  1200

  100

  1300

  福建中医药

  大学

  屏山校区11、12号楼学生公寓

  4人间

  1200

  100

  1300

  5人间

  900

  70

  970

  闽南师范大学

  第二生活区19号楼博士研究生宿舍

  2人间

  1200

  200

  1400

  1人间

  2400

  400

  2800

  泉州师范学院

  D区学生公寓1-4号楼

  6人间

  900

  70

  970

  龙岩学院

  博文公寓1号楼

  3人间

  1000

  100

  1100

  博文公寓3号楼

  4人间

  1000

  100

  1100

  博文公寓2号楼、4号楼

  6人间

  800

  70

  870

  博远公寓1号楼、2号楼

  4人间

  1000

  100

  1100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江南校区学生公寓9号楼、10号楼

  4人间

  1200

  100

  1300

  6人间

  900

  70

  970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校外学生公寓贵安新天地Q区员工宿舍7号楼户型A

  4人间

  800

  100

  900

  校外学生公寓贵安新天地Q区员工宿舍7号楼户型B

  4人间

  1000

  100

  1100

  天津大学福州国际联合学院

  宿舍楼B座

  3人间

  1200

  100

  1300

  备注:未安装空调不得收取空调费。


原文链接:http://fgw.fujian.gov.cn/zwgk/gsgg/202411/t20241122_6570700.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