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仲裁+工会”描绘和谐“同心圆”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济源示范区人社局与示范区总工会积极对接,通过“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畅通绿色通道,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人社部门联合总工会成功化解100余起劳动争议案件,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6.5万余元。
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健全长效机制。示范区人社局与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裁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方案》,沟通机构设置、服务站前移、人员构成、经办流程等事宜,将工会法律服务站延伸至人社局仲裁院,在仲裁院立案大厅设立工会调解工作站,建立“仲裁+工会”诉前调解联动模式。总工会派驻一名调解员参与仲裁院案前调解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充分发挥劳动仲裁与工会组织的合力,进一步夯实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体系。
二是创新工作方式,提升解纷实效。制定“愚公和谐号”素质提升培训方案,采用“理论+实操”的模式,分批次对基层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员等进行能力培养。调解员通过在窗口接待群众并参与案件调解、旁听庭审活动、理论培训等方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常用调解方法和技巧,有效提高调解业务能力。
三是加强密切合作,高效化解矛盾。人社部门在调处劳动争议案件时,对有调解意愿的双方当事人,立即联合总工会调解员,组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员与调解员相互配合,为企业、职工提供高质量的调解服务,引导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努力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
原文链接:http://hrss.henan.gov.cn/2024/11-22/30897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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