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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24时起广西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

发布时间:2024-11-16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根据国家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结合近一段时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2024年10月10日24时起上调国内成品油价格,即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上调140元、135元。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我区国VIB标准89号汽油从6.92元/升调整到7.02元/升,每升上调0.10元;92号汽油从7.43元/升调整到7.54元/升,每升上调0.11元;95号汽油从8.03元/升调整到8.15元/升,每升上调0.12元;国VI标准0号车用柴油从7.08元/升调整到7.20元/升,每升上调0.12元。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和广泛宣传国家成品油价格政策,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成品油价格。各地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整后成品油价格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正常市场秩序,消费者可通过1231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广西市场成品油最高销售价格表 

  执行时间:2024年10月10日24时起 

  

  

  项目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元)

  品种

  规格

  元/吨

  吨

  升

  国VIB车用汽油

  89#

  9130

  9430

  7.02

  92#

  9696

  9996

  7.54

  95#

  10262

  10562

  8.15

  国VI车用柴油

  0#

  8100

  8400

  7.20

  注:1、表中价格包含消费税、增值税以及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表中汽油和柴油价格为符合第六阶段强制性国家标准VIB车用汽油和VI车用柴油价格。

  3、汽、柴油第六阶段标准品分别为89号汽油和0号车用柴油。


原文链接:http://fgw.gxzf.gov.cn/fzgggz/jggl/t1926773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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