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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首例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在乌鲁木齐落地

发布时间:2024-06-2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长期居住在乌鲁木齐市的河南省鹤壁市工伤职工王女士,6月13日,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院区办理了出院手续,成为新疆首个完成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工伤职工。备案核验、明细上传、出院结算,整个出院手续办理过程顺畅又快捷,王女士住院期间所发生的9940.98元治疗费用全部符合新疆工伤保险“三目录”,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用自己垫付一分钱。

  

  “之前工作的时候接触太多刺激性气体导致了呼吸道损伤,听说新疆五个地(州、市)启动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我就在河南办理了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最近旧伤复发前来就医。”王女士介绍说,几年前她就在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看工伤,当时需要先自己垫钱,出院后再回到河南手工报销,“以前住院单据多,报销手续也很繁琐,报销费用基本上两三个月才能拿到手,现在直接就能结算了,真是太方便了!”

  据了解,异地就医工伤职工在新疆就医直接结算,执行新疆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康复服务项目等有关规定。

  “开展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惠民举措,是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一项重要行动,为异地就医的参保工伤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费用直接结算服务,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工伤职工的就医负担。”自治区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自治区社保中心将加强与协议机构以及各地社保中心协同合作,持续优化系统功能和就医流程,逐步增加试点协议机构,不断提高工伤职工异地就医满意度。

  


原文链接: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33/202406/d510664630ac41f0979f3ac916a7a2d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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