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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6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邓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云南省“万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8个专项及人才培养激励实施细则>的补充建议》(第297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2018年,聚合、提炼、浓缩和集中释放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成果及我省此前所有人才支持政策,制定出台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通过设置包括“首席技师”在内的18个专项,基本构建了具有云南特点、区域竞争力、闭环衔接的人才政策和制度体系。

  一、在条件设置方面

  “两个计划”精心设置基本条件、核心条件和放宽条件。从总体上看,考虑到60岁退休的现行政策、5年支持周期、滚动支持、入选人员身体健康条件等因素,申报年龄基本设置为55周岁以下。除此之外,均按照“宽进严出”的原则予以适当放宽。在云南省贫困县、边境县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年龄条件还可放宽2岁,入选后在申报县连续、全职工作时限减少1年。

  二、在引才方式方面

  根据云南省情实际,“两个计划”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刚性+柔性”的方式大力引进人才。只要承诺在云南工作5年以上、每年不少于6个月,即可申报柔性引才支持,在项目经费上实行“无差别支持”。同时,通过“引才伯乐激励”、招才引智工作站、云南省高层次人才专场招聘会、“云南人才周”、网络云选会等政策和活动,不断加大引才实效。

  三、在培养引进方面

  “两个计划”坚持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并重,培养、引进政策互相衔接,最大限度避免“招来女婿气走儿”。如根据“产业人才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引进计划)第5条第5款的规定,省外户籍的高技能人才也可申报,入选后享受50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最高100万元的项目支持经费。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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