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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职工在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再次摔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3-08-31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案情】张某系企业职工。2022年4月30日,张某在工伤时不慎摔伤头部,后被依法认定为工伤。2022年5月13日,张某在住院治疗期间不慎摔倒导致脾破裂。请问能否认定为工伤?

  【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张某虽然是因为工伤住院治疗,但其住院期间既不是工作时间,也不是工作场所,其也未从事任何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意外摔伤也并非工作原因,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情形。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8/73781f787e7245ed80af6fab4981d85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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