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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是否一并进入面试复审

发布时间:2023-03-22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案例分析】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是否一并进入面试复审

  【案情】小张参加我省某中学公开招聘考试,其应聘的英语教师岗共招聘3人,报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核的共24人。该岗位笔试平均分为72.3分,小张以78.5分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英语教师岗排序在第十位(与排序第九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该中学未通知其参加面试,招聘单位的做法是否合理?

  【分析】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小张应聘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足10人应按1:3确认面试人选,小张笔试成绩属于并列第9名应该并列入面试范围,因此招聘单位未通知其参加面试的做法是不合理。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3/c6a0ce7ccd454d4593766bc8e77b34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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