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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协商工资延期问题应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3-02-06 来源: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协商工资延期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企业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导致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30天。

  相关政策: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

   


原文链接:http://hrss.hainan.gov.cn/hrss/hygq/202301/00b25bf08d3941528494c2cb300d21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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