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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出台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4-02 来源: 作者:

  

  为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各类事业单位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政策体系,海南省出台《海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2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事业单位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提供坚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一、“一个突破”实现人才引进绿色通道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以及在技术攻关、科研创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本行业、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专业技术人才,海南省对此打开“绿色通道”,体现特殊支持,允许突破单位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二、“三项控制”把关特设岗位人才配置

  《办法》分别从条件控制、比例控制和聘期控制三个方面保证岗位设置的有序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条件控制是指特设岗位任职条件必须不低于常设岗位,常设岗位有相应空缺的,一般不得设置;比例控制是指按不超过单位常设岗位5%且最多不超过50个设置数量上限,在合理范围之内突破常设岗位限制;聘期控制是指特设岗位一个聘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聘用不超过两个聘期。

  三、“一事一议”展现海外人才特事办理

  特设岗位设置的级别一般应根据岗位需要和拟聘用人选的职务或职称确定,对于引进的外国人才或留学归国人员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可进可退”保障岗位设置规范有序

  特设岗位人员参照一般参照常设岗位的聘期,聘用期满单位应及时核销特设岗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按规定进行聘用和管理。

  《办法》是以常设岗位为主、特设岗位为辅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特设岗位的申请主体、任职条件、申请范围、实施程序、工资待遇、考核办法等,有效解决了各单位对特设岗位的理解和尺度把握不一的问题。(海南省人社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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