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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缴“三险”咋办理?后续困难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3-11 来源: 作者:

    记者2日从成都市人社局了解到,为帮助企业纾危解困,稳定和扩大就业,2月至6月,将免征该市中小微企业(含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市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同时,减半征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最长5个月。

    据成都市人社局测算,此项惠企利企政策预计为全市35.73万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162.26亿元。

    企业类型如何界定?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划型原则是: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会同统计、经信、税务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报政府最终确认。

    享受减免政策如何办理?

    为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成都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为企业计算好应减免的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可通过网上经办系统或柜面查询减免金额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金额(含个人缴费部分),只需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义务。

    减免期满困难企业怎么办?

    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向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局(处、中心)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经审核通过后,签订缓缴协议,予以缓缴社保费。缓缴自申报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最长至2020年12月底。缓缴到期后,参保企业按规定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交时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2月份社保费如何处理?

    企业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后, 2020年2月份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个人缴纳部分)延期至3月份征收,缴纳时间另行通知。2月份社会保险费延缴期间不影响职工3月底前的医疗保险待遇。

    涉及2020年2月到龄需办理基本养老金计发手续、办理2月份职工社会保险中断等业务的,可暂缓申报,待缴纳2月份社会保险费后办理,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权益。

    按减免社会保险费前标准,已缴纳了2020年2月份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待实施细则出台后,单位可自愿选择对多缴纳部分进行冲抵今后缴费或退费。(四川工人日报记者 向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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