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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出台26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发布时间:2024-09-13 来源: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长治出台26条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当前正处于高校毕业生求职的关键期、用人单位招聘的高峰期,也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节点。日前,长治市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26条措施》,从拓宽就业渠道、鼓励自主创业、做好就业服务、保障就业权益4方面推出26条具体措施,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早就业、能就业、就好业。
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岗位供给。鼓励大学生参加实习实训,长治市直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接收省校合作高校和其他省内外高校大学生开展实习实训。实施“3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鼓励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
加大扶持力度,鼓励自主创业。《26条措施》明确,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场地租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创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对吸纳毕业生的企业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等。
精简准入程序,做好就业服务。《26条措施》关注就业服务,明确长治市将持续做好取消就业报到证有关工作,进一步优化求职就业手续。开发建设校园工作站,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为毕业生提供一站式就近服务。
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就业权益。进一步强化就业权益维护,规范企业用工,引导企业依法与高校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开展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专项行动。积极为来长治市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府法律援助服务,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原文链接:http://rst.shanxi.gov.cn/zwyw/gzdt/jcdt/202409/t20240912_96533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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