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社会保障舆情网!
社会保障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劳动保障调研 > 正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6 来源: 作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放宽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根据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作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对失业保险金发放出现缺口的州(市),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给予调剂。

   三、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下发之日起执行。

   请各州(市)高度重视,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享受相关待遇。

   联系人及电话:戴立秀,0871-67195693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1月19日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