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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官方解答:企业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算不算工伤?

发布时间:2020-02-26 来源: 作者:

  随着全国各单位和企业陆续都进入了复工复产阶段,很多小伙伴都更关心起复工期间的防疫措施和相关保障。如果是单位的职工感染了新冠肺炎,能不能算工伤呢?

  

  2月21日,人社部给出了官方答案,能不能算工伤要分两种情形:

  

  一类是参与了防疫和救治工作的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

  

  另一类是不参与防疫和救治工作的普通职工: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但是,大家请放心!就算无法认定为工伤,职工也不会耽误工资,治疗更不需要自己掏钱!

  

  人社部表示,对因依法被隔离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要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要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而对于新冠肺炎的治疗费用,国家医保局早就会同财政部、卫健委,两次发出紧急通知,明确提出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于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无论是本地还是异地患者,都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也就是说,在本次疫情中,确诊和疑似的患者的治疗费用由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承担,个人自身不需要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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