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2020年第8统计督察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统计督察意见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21年3月18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反馈了统计督察意见。第8统计督察组组长,国家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有丰参加反馈会通报督察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汤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第8统计督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督察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授权,2020年8月25日至9月4日,国家统计局第8统计督察组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察。
督察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重要文件,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落地,为支撑国家宏观调控、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做好“六稳”工作提供了较好的统计保障,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
督察发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一些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深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认识不深刻;二是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和数据发布不够规范,存在个别统计调查项目未经批准即实施情况;三是督促地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力度不够;四是数据质量控制体系不够健全,数据质量督查机制落实不够得力;五是统计人员配备不足与统计任务繁重的矛盾较为突出。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已移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处理。
督察组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5点意见建议,一是切实加强传达学习力度,积极推动中央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二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各项工作;三是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全面推动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到位;四是加强数据全流程管理,持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五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有关整改情况应在3个月内向国家统计局反馈,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示,对统计督察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将把统计督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严肃性、权威性。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有力措施和严格标准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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