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郑东新区社保中心:敏感信息变更业务容缺办理
发布时间:2022-09-21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作者:佚名
河南郑州的刘先生最近更换了工作单位,新公司在给刘先生办理社保业务时,发现其养老系统中身份证号信息有误。刘先生便立即到郑东新区社保中心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情况,发现是由于首次参保单位在办理业务时疏忽将其个人信息填报错误,现在想办理个人敏感信息变更业务。按照业务经办流程,应由原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才可以办理。但由于时间久远,原公司已经破产倒闭,无法提供所需材料。
刘先生遇到的情况较为特殊,社保中心受理岗将问题提交给疑难业务研讨组,经研讨组研判业务风险,让刘先生写出具体情况说明,并写下个人承诺书,表明所述情况属实,区社保中心在审核完资料后,立即办理了敏感信息变更业务。
之前在实际业务受理过程中,敏感信息变更是较为常见的一项业务,如果敏感信息有误是由于单位原因,那么需要原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但由于不确定因素存在,若资料不齐全,便一直无法办理,群众承担了不合理的时间成本。为解决上述问题,郑东新区社保中心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特殊情况下允许群众写明情况、签署承诺书,精简办事流程,让群众少跑腿。便民利企,也要防范业务风险和欺诈行为。中心在认真仔细核实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的同时,要求受理岗加强内控管理,通过增加校对人数来提高审查能力,防范业务风险。
“提供情况说明、个人承诺书办理敏感信息变更,大大减少了办事群众预约等候的时间,避免了因一事来回奔波之苦。”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接下来,我们将加强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宣传引导,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的社会效能。”(郑仁轩)
原文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ztzl/rsxthfjszl/xw/202209/t20220913_4870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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