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社会保障舆情网!
社会保障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劳动保障保险 > 正文

吉林:严禁各地自行对企业社保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发布时间:2020-04-15 来源: 作者:

    新华社长春4月14日电(记者段续)记者从吉林省委省政府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吉林要求各地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对稳定就业的参保企业返还50%已缴纳失业保险费,严禁各地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疫情为一些民营企业带来很大困难。为助力企业发展,吉林省进一步细化了降低企业税费成本的实施方式,确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可以依法延期缴纳。

    吉林省还将结合国家政策法规及自身实际,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小微企业贷款基础资产由单户授信100万元及以下,放宽至500万元及以下。

    此外,吉林省还要求各地、各部门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最大程度帮助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