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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近亲属能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吗?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佚名

  

  案情

  

  王某是某制造公司的操作员。去年,由于公司的机器发生故障,导致王某全身多处严重受伤,经劳动能力委员会鉴定为一级伤残。

  经过半年多的治疗,王某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因为术后并发症引起伤情加重,最终死亡。

  那么,这种情况下,王某的近亲属还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吗?

  

  分析

  王某的近亲属能够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本案中,王某由于伤情较重,在康复治疗中引发其他疾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虽然王某不是受工伤后当场死亡,而是半年后因并发症死亡,导致其死亡的疾病与工伤事故本身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因此,王某的近亲属是可以按规定领取相应的工亡待遇的。

  

  

  补充知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按规定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原文链接:http://rst.fujian.gov.cn/zw/ldjy/202206/t20220601_59234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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