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社会保障舆情网!
社会保障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5 来源: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财政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促进经济稳定发展,按照省政府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有关要求,决定阶段性降低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22年6月15日至12月31日,将我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收取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阶段性降低20%,暂停收取远程费。鼓励其他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现行收费标准详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1〕769号)。

  二、各执收单位要严格落实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并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监督管理。

  特此通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2022年6月14日

  相关链接:关于阶段性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hbdrc.hebei.gov.cn/web/web/jgjg_jgzcfg/2c94738481a839000181a9a24122344e.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