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公开招选兵团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作者:罗访
关于2022年公开招选兵团社会保险基金
审计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维护兵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43号)的要求,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2021年度兵直及各师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等进行审计。
一、服务内容
对2021年度兵直及各师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等进行审计。
二、选取条件
(一)具有政府项目审计经验,具备相应的财务审计资质和条件。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良好的从业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执业记录。
(七)需在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提出专业意见,出具相应审计报告。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2022年4月至2022年10月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四)项目金额:不高于16万元。
(五)服务要求:
1.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计成果,并对其负责。不得有被第三人追诉的情况,如项目中侵犯他人专利和技术秘密、知识产权问题,成交供应商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审计过程和成果报批过程中与采购人密切配合;负责解答相应的技术等问题。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方,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所有评估资料成果不得私自应用于其他领域,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表与评估数据相关的内容。
(六)验收:
1.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
2.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验收。
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邀请专家进行验收。
有意向者请将意向书和相关材料报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截止时间2022年4月6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访、赵蕾,0991-28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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