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社会保障舆情网!
社会保障舆情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劳动保障保险 > 正文

宁夏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

发布时间:2020-03-18 来源: 作者: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马学礼)为减轻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宁夏在充分考虑全区养老、失业、工伤3项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的基础上,于近日做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的决定。

    据悉,宁夏自2月起免征全区中小微企业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为2月~6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3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3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为2月~4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总计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各项社保权益不受影响。经测算,按照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方案,预计可为参保单位减少缴纳社保费约30.66亿元。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社会保障舆情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32584 13391650821 010-53386791
监督电话:1303109928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lyscfzdy@163.com  客服QQ:3420238713 通联QQ:2135697940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北京法行天下咨询有限公司